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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醫學院評鑑制度」

淺談「醫學院評鑑制度」

 解剖學科、醫學系醫預科 鄭授德 副教授

對一位肩負多元使命的大學教師,並需處理繁忙的大學教師而言,一聽到「評鑑」兩字,心中無不吶喊 “Oh, no! Not again.”。其實,對每一所高等學府而言,各項功能都不可偏廢,評鑑的目的也就在此。

在台灣,這項不討喜,卻有其重要性的工作就落在「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這個組織上,本校則於 97 年度下半年度首度接受該組織評鑑。

基金會在網頁上提及「大學評鑑之功能」:評鑑的目的是為了協助學校進行自我品質保證、建立改善機制,讓辦學不斷精進,邁向卓越,並且提供正確透明的評鑑報告,便利學生、家長與民眾了解大學辦學績效。評鑑除了保證學生的學習,在各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也會帶動學校行政品質的提升,確保學生學有所得、有所用。

對一般的群眾而言,似乎並不太在乎學校接受評鑑與否,也未曾聽過每日數播的電視新聞裡提到任何評鑑的結果。因為在群眾的眼中,只要我的小孩或是親人,上得了大學就好了,若能夠是學費較省的公立大學那是最好。因為其他人大多不認為在那所學校裡的學生學到多少東西,對他有什麼多大的影響。人都有可能生病,也有機會上診所醫院,接受醫療人員的照護,尤其是關係最為密切的無非就是醫師及護理師(也就是俗稱的醫生護士啦!)。對於關乎自身及親人的健康,甚至生命的是大事;因此對於這些醫事人員的素質,當然也就特別地在乎;也因此在高教評鑑中心的網頁上,另外設有「醫評會」及「護評會」兩單位,分別是「醫學院評鑑委員會」( Taiwan Medical Accreditation CouncilTMAC ) 及「台灣護理教育評鑑委員會」( Taiwan Nursing Accreditation CouncilTNAC )

事實上,TMAC 的由來是有另一段緣由,參照 TMAC 網頁節錄轉述於下。過去台灣的醫學教育單位未曾接受過有制度的評鑑審視其品質,因而被美國政府教育部裁定為「不如美國之評鑑機制之品質」;因此於 1999 8 25 日成立獨立之 TMAC,並於 2002 年獲得肯定,並通過我國醫學教育與美國可相評比。TMAC 對外進行國際接觸與聯繫,其委員會之功能約略等於美國 Liaison Committee on Medical Education ( LCME )。有鑒於醫學系評鑑的成功,我國於 2006 1 1 日因而設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以此獨立於教育部之專責評鑑機構建立標準化、系統化之評鑑機制,將此推廣至非醫學系之所有大專院校。

TMAC 的目標在於藉由評鑑和持續的改進,為台灣十二所醫學院提供且維持最好的醫學教育品質,使它們能以全世界最好的醫學院為標竿。在其多項職責之中,與全民健康息息相關的在於確保醫學院畢業生可為病人提供水準以上的醫療服務;並且確保醫學教育水準隨時代進步而繼續提昇。每一所醫學系每隔 5 7 年,依照排定的日程接受評鑑委員所率領之訪視小組共 5 7 位做正式訪視。評鑑委員根據各校自我評鑑之內容以及訪視小組的報告,針對受評醫學院之教學、研究、服務、資源、行政五大項彙整結論,列舉優點與缺失,做成最後的完整報告,並依據「通過」、「通過,但有條件」、「待觀察」、「不通過」四等級進行裁定,最後於該年度結束前提交教育部公布於高教司網站上。倘若某校醫學系再次獲不通過之裁定,得由 TMAC 建請教育部予以停招處置。

最後,本校醫學系即將於今年再次接受評鑑訪視,必須投注在準備的時間、精力及物力也必定較為龐大;倘使因而能夠讓我們的教育品質再度提昇,使我們長庚醫學系造就出來的醫事人員之素質更加受肯定,這評鑑非但是本校的榮譽,可以確保未來招生素質的維持或再提昇,在日益競爭的教育市場上名列前茅;在社會大眾之前,昭顯我校所培育之人才,足為社會大眾所信任,堪為眾人寄託其健康與生命,更加強化長庚大學作育英才之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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